监督索引号53040003400401000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市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市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玉溪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锚定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这个总目标,以主题教育为牵引,以强基础补短板为着力点,以破解政法工作热点难点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务实推进“夯实基层基础年”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年来,在市委领导下,全市政法机关以“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年”和“2221”工程为重点,以“三下降一扭转”为目标,砥砺攻坚,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急难险重”的任务,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和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改革稳步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6.85%,再创历史新高,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机构设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1,470,671.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68,619.73元,占总收入的93.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2,051.50元,占总收入的6.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07,277.96元,下降27.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14,359.46元,下降28.8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081.50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较2022年减少,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1,515,885.89元。其中:基本支出9,932,827.10元,占总支出的86.25%;项目支出1,583,058.79元,占总支出的13.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83,782.80元,下降27.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410.17元,增长0.52%;项目支出减少4,335,192.97元,下降73.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调入1名干部,8月人才引进1名事业人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023年项目较2022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32,827.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64,351.44元,占基本支出的8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8,475.66元,占基本支出的1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3,058.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77,713.06元,用于平安玉溪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玉溪建设宣传、玉溪市法学会业务开展等工作。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5,345.73元,用于综治维稳工作、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8,619.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4%。与上年相比减少4,314,359.46元,下降28.8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37,73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平安玉溪建设、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玉溪市法学会业务开展等项目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0,207.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3%。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6,88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3,7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职工购房补贴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104.00元,决算为56,66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4.00元,决算为28,103.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8,55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40%,完成年初预算的51.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5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104.00元,支出决算为56,66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4.00元,决算为28,103.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8,5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7,852.04元,下降8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60,428.48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424.56元,下降5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99.00元,下降23.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及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综治维稳处置突发事件,检查铁路线周边安全,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县(市、区)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8,475.66元,比上年减少502,390.94元,下降25.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行政运行成本。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168,967.92元、水费18,710.78元、电费28,916.66元、邮电费19,585.49元、差旅费226,432.50元、会议费448,64.00元、培训费87,736.00元、公务接待费28,559.00元、委托业务费259,500.00元、工会经费95,968.32元、福利费66,936.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03.77元、其他交通费用327,7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903.57元、租赁费10,561.4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资产总额1,935,404.82元,其中,流动资产84,161.53元,固定资产1,851,243.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600.00元(原值),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600.00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24,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24.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5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因为市委政法委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中所包含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的相关项目不属于公开范围,所以在相关项目概况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中未作公开。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数据以资产原值描述,根据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资产净值描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附件: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0918111300124.xls
监督索引号530400034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