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机动车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云F车主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电子凭证
●车辆使用者可通过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3种方式出示电子凭证
车主廖伟宏领到我市首张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3月1日上午,在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春和便民服务站举办的云南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首发式上,玉溪车主廖伟宏领到了我市首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这标志着自3月1日起,玉溪作为全国首批16个试点城市之一、云南省唯一一个试点城市,正式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的服务。通过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可减少纸质证明凭证,免去群众粘贴检验标志的麻烦,方便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应用。自3月1日起,玉溪同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乌鲁木齐等15个城市一起,成为全国第一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试点城市,在试点基础上,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加快全国推广应用。
手机申领的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据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飞霏介绍,自3月1日起,只要是户籍所在地为玉溪的车辆,即号牌为云F的车辆车主均可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申领的电子凭证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均适用。户籍为非试点城市的车辆暂时不能办理电子凭证,待全国推广应用后方可申领。
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服务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对六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使用过程中,车辆使用者可通过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3种方式出示电子凭证。在线出示时,可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时,可以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打印出示时,可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即可。
据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政委张庆莲介绍,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不再进行处罚。
此外,在保险理赔、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同样可以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相关人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为保障市民信息安全和隐私安全,在电子凭证使用过程中,交警部门扫描电子凭证后显示的信息与个人或保险公司扫描后显示的信息是不一样的,市民可放心使用。(玉溪日报记者 郭帆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