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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德勋主持召开玉溪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深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所有改革的核心。当前全市两级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员额制实施等基础性工作已完成,要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落实和推进上来,员额检察官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同时要做好对检察官助理的“传、帮、带”,培养检察官后备人才。
会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发挥好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作用。要打破原有办案模式,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履行职责,减少办案过程中的行政化审批,使员额检察官“职、权、责”相当,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把员额检察官的办案工作作为检察业务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依据,围绕案件数、案件难易程度、案件质量等司法办案评价标准全面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二是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执法办案一线部门干警责任压力不断增大,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员额检察官要结合司法办案实际,通过向书本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应对逐年增长的案件量,在办案中挑战自我、积累经验。要坚持以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倡导员额检察官跨部门办理不同类型的案件,以“精通一类,兼顾其他”为导向,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三是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建立案件办理的预警再分配制度。面对公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受案数大幅上升的司法办案形势,要对员额检察官进行动态管理,确定每个业务部门的负载数量,制定案件办理的预警再分配制度,当案件数超负荷运转时,及时启动再分配制度,将案件分流到其他部门和其他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确保案件按质按量完成。
会上,张德勋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5月8日在云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院19名员额检察官参加了座谈会。(曹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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