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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6年1月22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6-02-14 10:03:55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仕明

202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安排,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0097件,10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优秀案例,9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10个集体和83名个人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表彰。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擦亮绝对忠诚的政治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抓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21条措施,做到学习与贯彻一体推进。规范两级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市检察院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6件,报备重大案件71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对重大敏感案件做细做实“三同步”工作。

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锤炼党性。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清单式细化工作任务,在学查改上下功夫。深入查摆影响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成效和履职办案质效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0项,举一反三整改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的立行立改问题,努力把“问题清单”转变为砥砺作风的“成效清单”。

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常态化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市“两会”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分解形成64项任务清单并立项督办、跟进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重要案件办理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78件次,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二、坚持以维护稳定为根本,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玉溪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29人,提起公诉3150人。起诉偷越国(边)境和跨境贩毒、赌博、电诈等犯罪271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6人,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涉恶犯罪13人,起诉涉枪涉爆犯罪38人,起诉“黄赌毒”“盗抢骗”、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596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惩防并举促进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依法不批捕251人、不起诉79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0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7.33%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8.38%;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333人。依法规范落实办理醉驾案件意见,起诉1056人,同比下降10.74%。

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检察办案全环节,促成刑事和解104件、民事和解93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明确检察机关融入履职18项工作内容,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衔接联动,派出11名检察人员常驻开展工作,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95件次,推动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

三、坚持以保障发展为要务,服务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7人。护航重点产业发展,起诉涉烟犯罪64人。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3件,督促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0件。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问题,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6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6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筑牢金融安全防线,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27人。

依法保障玉溪生态文明建设。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5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80件。持续融入“三湖两江”保护,在推进杞麓湖综合治理中,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以入湖河道生态水质提升、径流区水土保持等为监督切入点,助力杞麓湖脱劣攻坚。认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监督,加强城镇、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督促回收、清理生产生活废弃物2万余吨,助推“无废城市”建设。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聚焦耕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1人,立办涉农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4件。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监检衔接,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80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7人。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效履职书写检察为民答卷

用心守护民生民利。起诉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2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关联犯罪114人。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39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督促整治社区超市、外卖平台食品安全隐患,织密“防护网”。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办好群众信访事项,对收到的525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包案70件、接访下访58件,组织检察听证146场次,更好地为群众解“法结”化“心结”。

加强特定群体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为农民工、困境妇女、“一老一小”撑起法律“保护伞”,支持民事起诉5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欠薪问题综合治理,助力农民工追回欠薪227万余元。聚焦新业态劳动者司法需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外卖、快递企业与符合条件的“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

强化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8人。完成9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建设升级,协同多部门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多元综合救助。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犯罪严重的,提起公诉122人。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设立驻校检察工作室,助力专门学校规范运行。全市6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144场次。会同妇联、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79份。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份。

五、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业,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着力加强刑事检察。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制发工作规则,提升整体履职效能。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扎实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8件、撤案38件,追捕11人、追诉1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实现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听证全覆盖,实质化审查“减假暂”案件1909件,提出监督意见196人次;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38件。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40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7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0件。认真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监督纠正违法终本执行程序导致当事人权益不能及时实现等案件6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27件。加强对生效行政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5件。对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6件。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1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2件;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依法提起诉讼16件,法院支持率100%。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量,41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件。充分发挥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效能,按照“成熟一件、办理一件”的原则,逐步启动立案调查。

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与市监委联合制定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在全省率先建成集远程指挥、适时调度、数据分析、办案保障为一体的智能化办案工作区。

六、坚持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支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做到谈话提醒全覆盖、常态化。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专设机关纪委书记,统筹推进违规饮酒、违规吃喝、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认真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推动公诉人办案质量与出庭能力同步提升。把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参与办理大要案作为培养锻炼能力素质的重要举措,得到最高检肯定。优秀人才竞相涌现,2人荣获第七届云南省“十佳公诉人”,1人获评云南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2人获评云南省行政检察业务能手,47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

持续优化检察管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每季度开展办案质效分析,强化案件流程监控,规范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组织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涉案财物专项检查,促进检察管理提质增效。优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模式,召开讲评会总结复盘,有效提升办案质量、规范办案行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1次。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基层检察院疑难复杂案件164件次,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在党委关心下,调优配强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6人次,从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岗位提拔担任基层院检察长1人、市检察院部门正职1人,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运用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并成案294件,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2026年工作意见

2026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十五五”时期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服务保障建设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现代化玉溪。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践行对党绝对忠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督查督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第二,强化检察监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更优更实的检察举措为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百姓安居乐业保驾护航。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玉溪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宽严相济促进犯罪治理、社会治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结合检察职能,推进产业兴市、创新活市、生态立市。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未成年人保护、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强化法律监督。

第三,深耕主责主业,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推进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深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加强公益诉讼监督,聚焦法定领域,全面充分履职。

第四,全面从严治检,在检察改革中固本强基。强化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进一步优化检察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准确规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来源:玉溪日报 2026-02-14  A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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