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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2026-03-06 17: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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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6日,玉溪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省委《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安排市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仕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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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及全体检察人员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时代意义和检察使命,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抓好落实。要聚焦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突出检察特色,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功夫,以学习教育推动玉溪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以“深学”筑牢思想根基,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真查”找准问题症结,认真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检视剖析检察机关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问题,做到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以“实改”抓实整改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优势,推动问题有力整改。以“建章立制”推动常态长效,抓实制度废改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加快构建高质效办案“五个体系”。以“开门教育”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检察人员意见,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群众在学习教育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会议要求,要压实责任链条,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做出表率,机关党支部、各部门扛实责任,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要严实作风保障,以正确政绩观开展学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把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提升了履职质效、推动了工作发展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注重统筹结合,把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位。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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