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旅馆业治安星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江川县公安局江城派出所扎实开展旅店业星级评定工作。11月13日,圆满完成66家旅店业治安星级评定及授牌的工作,评出1家“五星旅店”,5家“四星旅店”,60家“三星旅店”。
为顺利开展旅馆业治安星级评定工作,江川县公安局江城派出所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组织召开辖区旅馆业星级评定工作现场会,全镇辖区旅馆业主共7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分管领导组织参会人员逐条逐款学习《云南省旅馆业治安星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要求确保落实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星级评定宣传互动工作。在现场会后召开辖区旅馆业业主恳谈会,由相关社区民警讲解分析旅馆业星级评定工作的意义,宣传星级评定知识、要求,征求管理对象对星级评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星级评定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二是落实星级评定服务前移工作。各社区民警按照旅馆业等安防设施法定标准,主动上门指导旅店业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并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对旅馆业业主、从业人员、安保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治安、安全培训,教育和引导各个旅店业结合自身实际条件进行治安整改。三是严格落实住宿信息登记制度。要求各旅店业主要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杜绝无证住宿、假证住宿、一证多住、住宿不登记和不如实上传,坚决杜绝“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严防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通过旅店业星级评定、授牌,促使各个旅店业业主严格按照治安“星级”各项标准,在自查的基础上积极整改落实从而实现了江城镇旅店业治安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孙琳)
编辑:李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