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法院“四强化四提升”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2011-11-01 09:18:00
华宁法院结合审判职能,坚持“四强化、四提升”,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强化群众观念,提升思想境界。坚持把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案例剖析、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要求,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和剖析材料,深入查找自己在群众观念、党性修养、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干警的思想境界,打牢司法为民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坚持年轻干警向办案一线配置,加强预备法官的培养锻炼。继续支持年轻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做好后备法官的人才培养。先后组织干警到外地法院考察学习,开阔干警的视野。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主动接受派出纪工委的监督。认真组织召开学习杨善洲先进事迹专题生活会,切实查找班子成员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研究具体措施,深入进行整改。
三是强化司法便民,提升服务效能。设置群众休息区,在群众休息区增添了饮水机、座椅等便民设施,并对立案服务大厅进行绿化美化。筹措资金配置触摸屏查询机等先进办公设备,印发《窗口工作流程》、《来访人员须知》、《民事一审诉讼指南》、《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华宁法院服务承诺》、《华宁法院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工作用语及行为规范》等材料。组织开展“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等多种形式综合评分,评选出“服务能手”,选派19名法官参与轮值,强化对来访群众的诉讼指导和答疑解惑,为群众搞好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与副院长及分管部门、副院长与分管部门、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廉政保证金制度,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认清“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思想问题,教育干警把“为人民司法”作为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强化干警勤政廉政,主动接受监督。 (华宁法院供稿)
来源:玉溪市委政法委
编辑:王自雄
编辑:玉溪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