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法院四项措施加强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工作
2011-11-01 09:25:00
一是完善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在已有的《易门县人民法院重大疑难案件甄别制度》的基础上,新制定出台了《易门县人民法院重大疑难案件审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重大疑难案件的范围,从立案审批、审判、执行等环节就如何甄别确认、醒目标识、评估预案、科学决策、妥善处理等方面作了规定,要求各业务庭在“立、审、执”各环节把好关,一旦确认为重大疑难案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审查决定,把握案件动态,迅速科学决策,及时化解。
二是加强评估预警。结合《易门县人民法院案件诉讼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评估预警力度。针对案件的类型、特点,分别确定经验丰富、业务优秀的法官专门审理,分别制定专门的预案妥善化解,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互相交流,共同探讨处理化解重大疑难案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
三是注重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在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公平正义;积极主动向上级法院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有关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争取得到理解和支持。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庭审观摩、参与调解、参与执行。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拉近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心理距离,减少对抗,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加强研判工作。依托审委会会议,定期召集各业务庭负责人,就近年来审理的典型的重大疑难案件开展研究、分析,总结出重大疑难案件的共性、特性,借鉴有效化解并实现“案结事了”的优秀经验,归纳出妥善处理的规律、办法,为进一步开展好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工作提供有力参考,不断增强执法办案能力,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易门法院 何红爱供稿)
来源:玉溪市委政法委
编辑:王自雄
编辑:玉溪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