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监管场所“理性、文明、安全、规范”建设,华宁县公安局创新管理,通过“四强化四坚持”措施,切实保障在押人员权益,坚决防止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发生,继续巩固9年无安全事故的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坚持入所健康检查。自2010年以来,华宁县严格执行华宁县公安局与华宁县人民医院签订的医疗互助协议,在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坚持由办案部门先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县医院体检,经医院对血压、血常规、心电图、B超、胸片以及以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家族病史等方面进行健康检查出具证明后,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健康状况办理入所关押手续。
二是强化日常医疗,坚持巡诊建档制度。为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华宁县严格要求专职医务人员每天坚持两次的巡诊,逐一对各监室的在押人员诊查身体状况,对患病、有伤的在押人员及时给予治疗,病情严重的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同时,结合每天的巡诊记录和在押人员的治疗情况,逐人建立医疗档案,详细记录病史、入所健康检查、在所期间健康检查、服药等方面内容。
三是强化排查督导,坚持落实治疗措施。华宁县坚持每年组织在押人员进行一至二次的全面体检排查,特别是对羁押期限超过6个月的在押人员,主动联系县人民医院按照入所健康检查的标准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警综平台”形成电子档案。对长期体弱多病、患有慢性疾病、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的在押人员认真落实治疗措施,该住院治疗的及时住院治疗,该变更强制措施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同时,联系邀请县疾控中心每季度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一次HIV检测,对处于发病期的在押人员,积极协调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四是强化防范管控,坚持管理教育并重。为确保监所安全,华宁县细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防范管控。每周联合武警、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设施、通讯、监控以及在押人员人身、物品、卫生等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严防在押人员自伤、自残、自杀或脱逃事故。每天管教民警坚持深入监室认真检查内务,对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谈话教育,了解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增进相互间的沟通,促进监所的管理。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总结分析会,对民警工作状况和在押人员的动态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教措施。同时,实施人性化管理,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标准配给一日三餐,为每个监室安装数字电视每天定时组织收看,为每个监室订阅书报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习,并组织开展学习领悟《弟子规》、唱红歌等活动。(华宁县公安局)
来源:市委政法委
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