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逛服装店时看到喜欢的衣服,竟趁店员不备偷走,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接到某服装店老板报警称,店内衣服被盗,请出警处理。民警迅速赶至现场,通过工作,确定衣服被一名女性顾客悄悄拿走。核实该女子的身份信息后,民警在其家中将其抓获,现场查获被盗衣服。经审讯,违法人员白某对盗窃衣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白某平时喜欢逛街选购服饰,看到喜欢的衣服、裤子,趁店员不备悄悄拿走。2025年,白某就因盗窃服装店衣服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然而,白某被处罚后仍不思悔改,2026年,白某逛街时,又两次盗窃服装店衣服。
目前,白某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处罚,追缴的衣服已返还服装店老板。
(通讯员 白丽辉 岳斌)
来源:玉溪日报 2026-04-14 A04版: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