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两违四乱”)问题,推动提升执法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玉溪市公开征集“两违四乱”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等。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四)乱罚款问题。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者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五)乱检查问题。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部署专项检查的,单独部署;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
(六)乱查封问题。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
二、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玉溪市司法局或各县(市、区)司法局反映。
(一)电子邮箱举报。请填写附件并将问题线索(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电话举报。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拨打举报电话反映问题线索。
(三)来信举报。请填写附件并将相关证据书面材料一并邮寄至玉溪市司法局或各县(市、区)司法局。
(四)玉溪市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及地址
1.玉溪市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创景路6号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2026913
邮箱:yxssfjxzzfxtjdk@163.com
2.红塔区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尚文路10号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2025544
邮箱:htqfzb2008@163.com
3.江川区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宁海街道宁海路南段区二幼旁
邮编:652600
联系电话:0877-8013611
邮箱:jcqsfjfzg@163.com
4.澄江市司法局
地址: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兴华街6号
邮编:652599
联系电话:0877-6910392
邮箱:cjfzb560@163.com
5.通海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政府新区宝月路1号
邮编:652799
联系电话:0877-3010466
邮箱:thxsfjzfjd@163.com
6.华宁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政府宁秀街148号(5-27室)
邮编:652899
联系电话:0877-5029145
邮箱:hnsfjxzzfjd@163.com
7.易门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水城大街153号
邮编:651100
联系电话:0877-4969886
邮箱:ynymyfzxb100@163.com
8.峨山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普华路5号
邮编:653200
联系电话:0877-4014553
邮箱:essfjbgs@126.com
9.新平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西社区纳西路
邮编:653499
联系电话:0877-7013848
邮箱:xpsfjfzg@163.com
10.元江县司法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淇水路与天宝路交岔口东北角
邮编:653300
联系电话:0877-6016036
邮箱:yjxzfjdj@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格式反映问题线索。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按照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四)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玉溪市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附件:“两违四乱”问题线索填写表

玉溪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