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的追赃,新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为40余名群众追回5万元会员费用,并按比例返还给受害群众。
2024年5月30日,刑侦大队收到县市场监管局移交案件线索:辖区一美容店预收多名群众10万余元会员费用后,未完成约定服务项目,经营者已注销营业执照并失去联系,经营者涉嫌诈骗,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刑侦大队立即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调查后得知,该美容店于2023年9月开业运营,负责人柏某某、卢某某在经营期间,通过网络宣传、发传单、拉人入店体验等方式招揽顾客消费,以让顾客预先支付费用购买年卡、半年卡、季卡、月卡等美容套餐服务为名,先后收取40余名顾客服务费10万余元。2024年3月,柏某某、卢某某在未告知顾客停止营业、未向顾客退款或协商转移服务事项的情况下,注销营业执照,并离开新平。
办案民警迅速出动,辗转多个省、市,将柏某某、卢某某抓获,为40余名受害人追回5万元会员费用,并按比例返还给受害群众。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临充值优惠的诱惑时,要三思而行,不轻信口头宣传,尽量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经营主体。办卡或消费完毕后,还应保留相关宣传材料、消费凭证,以备日后有纠纷时充分举证。
(通讯员 苏献东)
来源:玉溪日报 2026-02-24 A03版:三版